凶手的怨念日記

李察・霍爾《謀殺我姑媽》解說:凶手的怨念日記

原刊
《謀殺我姑媽》書末(幻華創造)
發表日期
2026 年 6 月
/既晴

劇透提醒本文收在書末,內容涉及故事情節,建議讀完全書再讀。

【本文可能揭露故事部分情節,影響閱讀樂趣,請斟酌閱讀】

一九三一年,安東尼・柏克萊(Anthony Berkeley)以另一個法蘭西斯・艾爾斯(Francis Iles)發表《殺意》(Malice Aforethought),翻轉了傳統「神探緝凶」的書寫模式,把敘事重心移到犯罪者本人。正如同他在前一年的《第二聲槍響》(The Second Shot,1930)前言所提及的:「謎團元素無疑會保留下來,但它將成為角色的謎團,而不是時間、地點、動機和機會的謎團。問題將不再是『誰殺了浴室裡的老人?』,而是『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X去殺浴室裡的老人?』」

讀者從一開始便知曉誰是兇手、知曉殺意如何醞釀,懸念則變化為「他會不會成功」、「他會在何處露出馬腳」。這便是日後被稱為「倒敘推理」(inverted story)的子類型,將推理小說的複雜度從智力遊戲推向人性深處,讓推理小說擺脫「公平鬥智」的傳統框架,轉而深入犯罪心境。在這條新闢的小徑上,一位剛剛從會計師事務所卸下日常業務的英國紳士跟進其後,於一九三四年發表了自己的出道作——李察・霍爾(Richard Hull)的《謀殺我姑媽》。

霍爾本人曾坦承,本作受到《殺意》的啟發甚深,但他並非單純的模仿者,而是以更輕快、更尖刻、更接近社會喜劇的筆觸,為這個剛萌芽的子類型開闢了一條別具風格的路線,使倒敘推理不再只屬於陰森的心理寫實,也能容納冷嘲與荒謬。

李察・霍爾是化名,本名為李察・亨利・桑普森(Richard Henry Sampson),一八九六年生於倫敦,就讀過著名的拉格比公學,十八歲時因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而從軍,戰後在法國駐留三年,退伍後成為一名特許會計師。在無數個埋首於數字與帳冊的日子之後,他直到三十八歲才以《謀殺我姑媽》一鳴驚人,並憑此書的巨大成功辭去全職工作、轉而專心寫作;二戰期間他再度被徵召入伍擔任審計,戰後則繼續從事審計工作直到一九五〇年代退休。

在約莫二十年的創作生涯裡,他總共留下十五部推理小說,包括《保持安靜》(Keep It Quiet,1935)、《謀殺不易》(Murder Isn't Easy,1936)等別具實驗性的作品。它們不少都延續了倒敘推理或非傳統敘事的精神,以「主觀敘述」和「意外結局」見長,使霍爾在英倫推理界擁有「冷面笑匠」般的獨特位置,但其中最受讚譽的仍是這部初試啼聲之作——或許正因為那是會計師一生中唯一一次能夠用文字「親自越界」、把長年壓抑的諷刺與惡趣味毫無保留地傾倒出來。

日本推理界更習慣將《謀殺我姑媽》與《殺意》、福里曼・威爾斯・克勞夫茲(Freeman Wills Crofts)的《富蘭其探長與完美犯罪》(The 12:30 from Croydon,1934)並列為「歐美倒敘三大名作」,足見其在類型史上的位置;本書多年來在英、美屢屢被重新出版,並於英國「大英圖書館犯罪經典系列」(British Library Crime Classics)由推理史家馬丁・愛德華茲(Martin Edwards)撰序復刻,仍能引起新一代讀者的高度共鳴。

故事的舞台設於威爾斯一座偏僻得連名字都難以發音的小鎮盧爾,主角愛德華・鮑威爾便與年邁的姑媽米爾德蕊同住在鎮外的一棟宅邸布林莫爾。愛德華是個自視甚高、卻又一事無成的青年:他熱愛法國小說、講究衣食品味、在屋裡蜷著膝上的小狗虛擲整個下午,唯獨厭惡威爾斯的鄉野與姑媽日復一日的管束。然而他名下分文皆無,所有花用都仰賴姑媽提供的津貼,因此這位「金主」同時也是他人生最大的桎梏。當姑媽以削減汽油配給的方式逼他徒步進鎮取物,並在許多生活細節上巧妙地讓他不得不就範時,愛德華終於下定決心——若要重獲自由與財產,唯一的辦法就是讓這位唯一的親人意外身亡,自己再以唯一繼承人之姿坐享其成。

整部小說的前提如此「清爽俐落」,幾乎可以用一句話交代完畢,連書名本身都已替讀者大方地揭曉了「誰想殺誰」;然而霍爾從這個近乎可笑的內核裡,挖掘出極為豐富的諷刺、家庭怨懟與黑色幽默,使這場「謀殺計畫」遠比表面看起來更為複雜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對甥姑之間的衝突並非突如其來,而是長年累積、層層加碼的結果——這也使得讀者在閱讀過程中,難免對這名一心想脫離家族枷鎖的青年產生一絲奇異的共情,即便他的動機其實淺薄到令人發笑,他所訴諸的手段也愚拙得近乎滑稽。

整部小說最具魅力的設計,無疑在於它完全採取第一人稱日記體:所有事件、感受、計畫,甚至失敗後的懊惱與遁辭,都由愛德華親手寫進他那本「日記」之中。霍爾因此打造出一個極為立體的「主觀敘述者」——讀者與他並肩前行,分享他的牢騷與奸計,卻又從字裡行間嗅出他自負、懶散、自欺欺人的可笑之處。

人物之間的對峙是這部小說最巧妙的伏筆。愛德華耽讀法國小說、嗜養膝上小犬、嫌惡爬山與徒步,這些看似不起眼的日常偏好,其實是他柔弱、虛榮、好逸惡勞的具體象徵;而姑媽米爾德蕊則熱愛園藝、熟讀地形圖、對宅邸與帳目瞭如指掌,是英倫鄉村女性務實傳統的化身。兩人並非簡單的「惡毒姑媽欺壓無辜青年」,而是兩種價值觀、兩種世代與性別文化的角力——一方是世紀末頹廢美學的追隨者,一方是維多利亞晚期的鄉紳遺風。

至於那座連名字都拗口的盧爾,更不只是地理背景,而是愛德華主觀情緒的投射:對他而言,潮濕、起霧、人人互窺的鄉間就是文明的反面,是他必須以姑媽之死作為代價、才能逃離的牢籠。霍爾就以這樣的喜劇手筆,一層層剝去主角自我神化的外衣,讓他成為推理小說裡少見、極端不討喜卻又難以忘卻的反主角。

正因這份近乎刻薄的角色描摹,這部小說在出版當時就被《紐約時報》譽為「對一個徹底無用之人毫不留情卻又妙趣橫生的描寫」,並在後世被廣泛視為倒敘推理的傑作之一。時至今日,這部書依舊以其簡潔的篇幅、辛辣的筆鋒、與幾乎完美的最後一擊,向我們證明推理小說的趣味並不只在於「誰是兇手」,更在於「誰在向讀者說話、誰其實是什麼樣的人」——這正是李察・霍爾留給後世推理讀者,最值得反覆品味的一份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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